“照猫画虎”用假证租车 倒卖当口被抓落网
民警提审犯罪嫌疑人齐某。孙伟杰 摄 长城网11月27日讯(孙伟杰 记者 解哲琳)石家庄郊县无业人员齐某年纪轻轻却不思进取,与老乡田某一起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出一辆新车并顺利脱手卖出,齐某分得一万余元“辛苦费”,一心想着挣大钱的齐某也买来假的身份证、驾驶证另外租来了一辆车,正当他联系买主准备出手时,却被接到报警的裕华警方抓个正着。 2014年11月21日,石家庄某汽车租赁公司的业务经理文某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的男子的一番话让文经理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那名男子准备购买一辆二手轿车,而车辆的牌号、车型、颜色等信息都与文经理前几天刚刚租给“王某某”的一辆车完全吻合,难道租车人要把公司的车给卖出去?深感事态严重的文经理赶紧将此事向公司老板康某进行了汇报,二人一商量,立即来到建华南大街派出所报警求助。 值班民警马上展开调查工作,一方面对租车男子“王某某”留存在租赁公司的身份证和驾驶本进行核验(经查证均为假证),一方面与租赁公司一起着手寻找出租车辆。在得知该车正在市区某宾馆门口停放的信息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将正欲驾车离开的“王某某”拦截下来,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据齐某交代,他与老乡田某在11月初的时候用同样的手法从另外一家租赁公司租得一辆帕萨特轿车,随后以该车是抵押车,因到期未还款所以低价转让,共得赃款11.6万元,他分到了其中的一万元左右。看钱来得如此容易,齐某决定撇开老乡“田某”单干,买来假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后,齐某开始物色目标。为了以后便于脱手,齐某租车时只对行驶里程较短的新车表现出浓厚兴趣并表示对租车费用不太介意,而租赁公司在收取齐某一个月的租金和一万元的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把刚购买不到半年的新车交到了齐某手里。本想学老乡田某也大赚一笔的齐某终究“学艺不精”,交易未成时就被发觉并落入法网。 目前,另一涉案的嫌疑人田某已被警方上网追逃,齐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二手车一定要通过正规的交易渠道,千万不能因贪图便宜而购买“身份”不明的车辆,否则,一旦涉及到类似租车后倒卖的案件,不但要将车辆返还,而且交付给犯罪嫌疑人的车款也难以追回。汽车租赁企业应认真核实承租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以降低经营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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