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反腐败的“国外盲点”
日前,在布里斯班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传出了中国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佳音,在习近平主席推动下,峰会核准了《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其中包含了“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等内容,标志着中国反腐败已经步入国际合作规范化轨道,点亮了反腐败的“国外盲点”。 长期以来,由于外国与我国的司法制度、司法理念不同,而且又不属于我国的司法管辖范围,被腐败分子认为是理想的“避罪天堂”。到底有多少贪官潜逃在国外,这些贪官们到底卷走多少财产,目前还没有官方公布的准确数字,只能从一些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数据探知一二。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显示,外逃官员保守估计仍有近万名,携带金额约1万亿元。现实情况也印证了李成言主任的判断。不少贪官一人就卷走几亿元,规模相当大。 事实上,我国一直注重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也取得不小的成绩。如《中国经济周刊》曾发表文章称,从2000年至2011年底,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平均每年抓获1600多人,这个成绩不可谓不小。但腐败分子们仍然前赴后继逃往国外,主要是因为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规范化不够,导致腐败分子仍存有“抓到是点背,不能怨社会”的侥幸心理。 十八以来,以四川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落马为开端,“老虎”“苍蝇”一起打,零容忍高压强势反腐力度始终不减。与此同时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把权力装进“笼子里”,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挤压腐败生存空间,使腐败分子在国内惶惶不可终日,把最后一颗救命稻草系在国外,以为国外是反腐败“盲点”,是自己的“避罪天堂”。 然而,随着国际追逃追赃力度的加大,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加强,国外不再是“避罪天堂”,而是腐败分子的“他乡梦魇”。“猎狐2014”自7月22日开展以来,截至11月24日,中国已从美国、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韩国、泰国、南非、尼日利亚等5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18名,缉捕人数是2013年“猎狐行动”(主要针对东南亚地区)的两倍多。318人中,潜逃十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逾20名,有149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到外交部把追逃追赃作为重要课题,从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到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核准《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中国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网络已经织就,过去所谓的反腐败的“国外盲点”已经点亮。 正所谓:天涯海角有穷时,追逃追赃无尽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杜稀秋 吴树玲) |
关键词:国外,反腐败,盲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