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团伙专找酒驾司机“碰瓷” 警方抓获核心人物
有人守在酒店门口,有人开车跟踪,寻找机会撞上酒驾的车辆,利用车主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日前,这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的团伙,被肥东警方成功摧毁,并抓获5名团伙成员。 遭遇“碰瓷”,酒驾司机不敢报警 2014年8月6日夜,家住店埠镇的王某某与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饭。酒桌上,王某某喝了点酒。凌晨3时许,王某某觉得自己没喝多少,自以为开车没问题,尽管知道警方查“酒驾”很严,还是心存侥幸地开了车。刚从店埠镇包公像往东开了300米左右时,突然一辆白色捷达轿车从左后方斜插过来,随之与王某某的大货车发生挂擦。 “你撞了我们的车,还酒驾。”车上下来3名男子,气势汹汹走到王某某车前质问。“你把我车两侧的漆都碰掉了!”对方指着车头部位给彭某看。果然,白色轿车两侧都有碰擦痕迹。 “酒驾违法,你看这事是报警还是私了?”心虚的王某某怕交警查出自己酒驾面临严重处罚便同意私了。经过讨价还价,王先生当场给了对方1万元。 回到家中,王某某越想越觉得此事不对。当时对方车体两侧的擦痕都深且明显,而自己车子的擦痕却似有似无。如果真是被自己的车蹭到,怎么会差别这么大?这伙人可能是事先预谋“碰瓷”,敲诈钱财。王某某十分纠结,但因自己是“酒驾”,只能自认倒霉。 意外纠纷,办案民警发现端倪 类似案件在合肥、肥东城区接二连三地发生。不法分子抓住了“酒驾”司机怕事情闹大对己不利的心理有恃无恐,受害司机则因行为失当,不敢报案。 2014年8月15日晚,肥东警方接到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打架纠纷警情,其中一方当事人被殴打致轻伤。肥东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在侦办这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时候,发现殴打他人的一方徐某某、张某、吴某某等人在8月份期间,有多起交通事故报警记录,这让办案民警很奇怪。 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试着寻找与徐某某等人发生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一一了解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发现,这几起交通事故都有共同的特点,一是当事人都是酒后开车,涉嫌酒驾;二是当事人都说是对方开车撞的他们,有的甚至没发生交通事故;三是均指责当事人酒驾,要求赔偿的数额较大。 为此,肥东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分组开展走访,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固定证据。走访中,民警意外得知,一年轻女子张某某经常通过微信等交友平台约网友见面,在吃饭时候引诱网友喝酒,然后再让网友送其回家。而就在回家的路上,网友一般都会遭遇交通事故,被敲诈。 顺藤摸瓜,警方抓获核心人物 办案民警决定从张某某着手,在对张某某户籍地和居住地调查后,得知张某某在老家涡阳,于是民警立即赶到涡阳张某某家中,面对警方提供的铁证,张某某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 2014年7月初,张某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张某,后张某劝说张某某邀约她的男网友出来见面,还必须是有车的网友。在网友请张某某吃饭的时候,劝网友喝酒,吃完饭开车再送其回家。而徐某某、张某、吴某某、王某、武某某等人则分工在张某某和网友吃饭的门口守候、观察、开车跟踪,等待网友喝酒之后开车,然后立马追去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 在详细了解团伙作案后,肥东警方对团伙其他成员实施了抓捕。9月17日、22日将主谋徐某某、张某两人抓获,10月30日、12月9日将在逃的吴某某、王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今年6月初的一天,酒后开车在合肥市庐阳区周谷堆批发市场附近送货时不小心碰到了一辆电动车,电动车车主当时并没有怎么受伤,但是徐某某由于酒驾,害怕电动车驾驶员报警,便给了对方7000元钱,私了此事。随后,徐某某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机会,便将此事告诉张某等人,并商议着对酒驾者进行“碰瓷”敲诈勒索。 目前,团伙成员徐某某、张某、吴某某、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肥东警方目前正在全力追捕漏网之鱼武某某。 警方提醒,酒后切莫侥幸开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对驾驶员处以扣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驾驶员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及时识破这种敲诈行为。这种“碰瓷”现象时有发生,多数为团伙作案。办案民警说,“碰瓷”者就是抓住了司机酒后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来作案,只要喝酒不开车,就能有效避免这类案件的发生。 段君良 记者 韩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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