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
安颖欣 “多建改善民生之言,多出化解矛盾之力,多献惠及职工之策,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是多年来,我省工会界别政协委员始终努力的方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纲领性、指导性文献。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法治河北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七个方面37项重点任务。工会组织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切实发挥作用,成为今年“两会”职工和工会界别委员热议的话题。 增强法治意识 在宪法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键在制度科学化、工作规范化、落实法制化。”省政协委员、秦皇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安颖欣表示,“把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安颖欣委员表示,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是当前各级工会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应有之义。多年来,秦皇岛市总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牛鼻子”,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主题年”活动,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和活动的开展,让广大工会干部深深感受到,加强立法参与,将广大职工的意愿和心声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体现出来,是实现源头维护的基础;普及法律知识,让职工掌握法律、熟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实现依法维权的重要环节;不断创新职工维权服务的形式和手段,是实现主动、科学维权的保证。 据悉,多年来全省各级工会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不断强化宏观参与力度,倾力打造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预防、劳动争议调处、职工法律援助为一体的“链条式”职工维权服务模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实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双赢”目标。但在采访中,许多职工和工会干部反映,当前我省部分工会干部在认识上对依法治会重视不够,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的少;在实际工作中,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少;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用运动式方法推进工会工作。 对此,安颖欣委员建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职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要加大对职工的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职工知法、守法、用法,自觉作法律的维护者;加大工会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把有关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学深学透,作依法履职的推动者。在全社会营造增强法治观念的浓厚氛围,把法律作为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
关键词:法治,宪法,法律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