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四个思想误区 解决残疾人就业
长城网1月11日讯(记者 陈美冉)就业是残疾人最大的保障,将残疾人就业作为关注民生的重中之重,是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需要,更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在2015年河北“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刘继台提交提案,建议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机制,切实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提案称,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是实现残疾人走向社会的根本途径。刘继台委员建议,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以经济、法律的手段,辅之以少量的行政措施,在就业政策制定、资金援助、岗位提供等就业环节给予扶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路子,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机制,使工作强而有力、切实有效,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提案指出,残疾人就业要走出四个思想误区:一是残疾人就业工作是残联的工作,而不把它作为社会的共同责任;二是残疾人就业工作是指能安排则安排,而不把它作为一种社会义务;三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手段是把残疾人向单位推介了事,而不是因人而异,协商而决;四是残疾人就业工作是指安排就业岗位,而不是将鼓励自谋职业也作为一种方法。刘继台委员说:“要从思想上转变对残疾人的观念,尊重残疾人,接受残疾人,平等对待残疾人。” 刘继台委员建议,要认真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依法收缴按比例就业保障金,使这一难度较大的工作管理科学化、运作规范化。 |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弱势群体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