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传统村落 建设留得住乡愁的新农村
长城网1月11日讯(记者 陈美冉)当前,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经有关专家摸底调研,河北省具备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潜力的村落至少在106个左右,而目前只有39个村落入选了第一、二批名录,已经公布的第三批名录中,河北无一村入选,说明整体上我省古村落的发掘、保护工作滞后。在2015年河北“两会”上,省政协文史委提交提案,建议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名录申报工作,维护多姿多彩、灿烂丰富的传统村落文明。 据悉,国务院提出将筛选5000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每个入选村落享受国家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重点保护和开发,每个历史名镇名村还可以享受1500万元的国家专项保护资金。但是,由于我省相关部门工作力度不够,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法规制度不健全,申报国家名录工作不及时、不积极,造成传统村落难发现、建档保护跟不上、申报名录难成功,错失国家扶持帮助的良机。 省政协文史委建议,建设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做好顶层设计和组织引导。地方党委政府在推进城镇化中必须切实加强保护,防止破坏,保存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建设留得住乡愁的新农村。同时要抢抓申报机遇,深入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建档和申报名录工作,争取2015年国家评选第四批名录工作中,河北再有一批传统村落名列其中。 此外,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名录申报工作离不开大力宣传。省政协文史委称,通过广泛宣传,可以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传统和有关政策的了解,树立守护文化、传承根脉的历史观念,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和村民的保护意识。 针对如何严格监督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省政协文史委建议,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传统村落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政府部门应明确职责,对组织不力、工作失职造成的传统村落破坏流失,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对一、二批的39个国家支持资金要管好用好,做到公开透明,加强审计与监督,不得截留挪用。 |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