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休学创业需要制度细则支撑
“大学生已成为就业的主要群体,在促进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同时,支持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也是提升就业能力的一种方式。”不论是在政协教育组分组讨论现场,还是在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中,大学生就业都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千方百计保持就业稳定,统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我省日前出台的相关办法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在省内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 “各项政策的出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支持。在校生可以休学创业,只要在弹性学制的时间内完成学分即可。”省政协委员、河北科技大学科技处处长吴学礼认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对于高校学生而言,有创业意识是必须的,有创业能力是必要的。在未来几年,中小微企业等大量的创业主体一定会“铺天盖地”,大学生要敢于创业,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要从现在就培养创新创业的能力。 不过,对于休学创业,许多大学生也有自己的顾虑。有大学生表示,如果休学创业,学费如何缴纳,休学会不会造成成绩、学分的脱节,休学创业的成果可不可以算作学分?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40.1%的受访在校大学生表示愿意休学创业,30.5%的人不会,29.4%的人表示不好说。94.2%的受访者直言,没有制度细节,休学创业是空谈。 对此,吴学礼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休学创业的相关细则,在学分、休学后的学籍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出台具体可行的配套措施,同时要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行真正的学分制教育,以解除大学生休学创业的后顾之忧。 “还需要高校从创业资源、创业团队、创业思路上对学生给予积极扶持、细致培育。”省人大代表、奎山集团董事长宋社平表示,解决就业问题,仅靠高校还不够,需要全方位、全社会的共同用力。 宋社平代表认为,要真正为大学生营造创业的氛围,必须深化产业改革,改善创业环境,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
关键词:人大代表,代表委员,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