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警方根据新环保法办理首例污染环境案
照片由执法警方提供 长城网邢台1月19日电(记者 郭飞 助理记者 刘杨 通讯员 刘建辉)为深入开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宁晋警方一方面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另一方面细致摸排,多方获取线索,于1月14日成功查处一非法镀锌窝点。经调查,发现在凤凰镇大王庄村一个废旧厂房内,有一非法镀锌窝点正在进行生产,违规排放废水。接报后,宁晋公安局环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抓获一名违法嫌疑人马某,该非法镀锌窝点是马某于2014年12月开办,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非法镀锌活动,且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镀锌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车间外的两个渗井内,通过渗井直接渗入地下,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根据新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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