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聚众妨碍交通秩序事件
长城网衡水1月19日电(吴伟 毕丽丽 扈炜)1月19日从冀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成功处置一起聚众妨碍交通秩序事件,依法做出给予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人秦某、陈某、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刘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1月14日上午,冀州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打横幅置于106国道上,妨碍交通正常行驶。接报后,冀州市公安局冀州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并进行了调查取证。 民警通过调查询问了解到:某小区部分业主因售楼与房地产公司产生了矛盾纠纷,业主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秦某、陈某、李某、刘某、杨某5人决定通过在106国道上打横幅,拦截车辆,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方式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进而为其解决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秦某、陈某、李某、刘某、杨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行为。根据他们的违法行为,冀州市公安局依法做出了对违法行为人秦某、陈某、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对刘某行政拘留十日,对杨某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此,衡水警方提醒广大业主:与房地产公司发生纠纷,诉求不能满足时,可派代表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切莫不计后果,意气用事,做出过激行为,为此付出代价。 |
关键词:冀州,公安,聚众,交通秩序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