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高速“倒卡”逃费
长城网石家庄1月26日讯(李忠勇 王云花 记者 郭晶璇)两个年青人为了弄钱,动起歪脑筋,开一辆遮挡号牌面包车在高速公路上倒卡逃费诈骗,屡屡作案,不想很快就栽进了班房。记者26日获悉,井陉县法院对这起高速逃费案以诈骗罪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经被告人程某提议、贾某同意,2014年3月21日至4月28日期间,二人驾驶驾驶一辆遮挡住车牌号的微型面包车,在石青高速秀林收费站领取通行卡,到石青高速井陉西收费站跟车闯杆过去,将车停在高速路边,程某安排贾某拿上领取的通行卡,到井陉西收费站东侧与等候交费的大货车司机联系,以能省通行费为由,以每张卡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给大货车司机,大车司机再用此卡在井陉西收费站骗取通行费。程某和贾某以该种方式,先后19次将在秀林收费站领取的通行卡倒卖给14辆大货车司机(大车司机均已受到行政处罚),共计诈骗高速通行费9255元。根据被告人程某、贾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悔改表现,依照《刑法》有关条款,作出了上述判决。 |
关键词:高速,倒卡,逃费,判刑 |
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