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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区春节有4天能放鞭炮 遇重污染天气则禁放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红珊 2015-02-01 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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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根据通告,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仅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

  通告指出,为减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防止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祥和的春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市政府决定,2015年春节期间在市区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限定燃放的时间为2015年2月18日(除夕)早6时至次日凌晨1时,2月19日(正月初一)、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晚10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的日期为2015年2月11日(腊月二十三)至2015年3月5日(正月十五)。特别指出的是,当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通告还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销售及燃放品种、燃放区域及场所等作出了严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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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