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住宅维修资金业主自主缴存
从2月1日起,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高新区、邯郸县管辖区域内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由业主自主缴存。未经缴存人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电梯、消防、安防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缴存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
关键词:邯郸,住宅维修,自主缴存 |
责任编辑:宁晓雪
从2月1日起,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高新区、邯郸县管辖区域内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由业主自主缴存。未经缴存人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电梯、消防、安防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缴存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
关键词:邯郸,住宅维修,自主缴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