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三审合一” 河北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
省法院3月10日通报:经省编办批复同意,省法院于3月4日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 据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介绍,环境保护审判庭对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采取“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主要负责受理全省复杂、疑难、影响较大的涉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级法院作为环保案件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还的环境保护案件;对全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工作进行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 省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旨在给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王越飞表示,环境保护审判庭打破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界限,将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进行专业化集中宣判,充分发挥三大审判在环境法律保护上的整体合力,提高环境保护司法的效率和能力。 近年来,我省法院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力度,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2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环境保护类案件3490件。其中,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09件,审结污染环境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23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658件。 |
关键词:法院,环境审判庭,环保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