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收应引入“家庭申报制度”
“年入35万元,按家庭征个税可以少交4万?”引发代表委员热议—— 个税征收应引入“家庭申报制度” 今年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又有不少呼声和建议。但是,单纯提高起征点并不是解决个人税负问题的唯一办法,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内的一些代表委员建议个税征收应引入“家庭申报制度”。 “我有个朋友,年收入35万元左右,单看这个数字是很不错的。但他是一个三口之家,夫人生了大病,经常去医院检查。女儿刚刚考上研究生准备出国,开销也不小。我算了一笔账,如果按个人年收入35万元算,每年要交64940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三个人计算,每个人年收入12万元不到,每个人每月只要690元的所得税,三个人一年只交2.4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交4万。”樊芸举例说。 樊芸表示,如果简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不公平,那么引入“家庭申报制度”,应该成为未来的改革选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协会秘书长贾康近期指出,虽然很多人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但实际上现在交个税的人不多,只有28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到2%。未来的改革方向是把个人所得中的部分项目“综合”起来,对汇总后的收入设计一个适用税率,如此一来将出现高收入者多缴税的格局。 一些专家也建议,在综合所得税制的基础上,可以引入“家庭申报制度”,在征税前扣除必要的家庭支出项目。“比如家里有残疾人的,可以多扣一些。有两套以内房屋贷款的,利息支出也可以纳入扣除范围。但如果有两套以上的,就不用扣了,因为这不属于必要的支出项目。”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说。 |
关键词:个税,家庭申报制度,调整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