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2014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来源: 人民网-河北频道 作者: 杨文娟 2015-03-13 0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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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河北省消协组织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年主题,积极有效地开展消费者投诉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392起,办结案件9748件,结案率93.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5万元。12日上午,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评选出的最有代表性的十大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布。它们分别是:

  案例一:

  快递公司赔偿案

  案情简介:

  2014年1月9日,秦皇岛消费者魏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一部苹果手机和一个路由器,包装后包裹重量1.06千克。1月13日收到包裹后发现只有路由器,手机不见了。追查货运记录发现12日收货地进港货物扫描记录重量变成了1.45千克,说明有人开过箱并增加了重量。消费者认为快递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投诉到市消协。

  调解结果:

  依据《消法》第七条中对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的规定。经市消协调解,收件快递公司赔偿消费者2500元。

  案例评析:

  根据现行规定,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予以赔偿。但多数消费者在寄送快递时很少注意快递详情单背面的条款,往往快递企业会利用这一点免除或者限制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消费者未选择保价服务的情况下,维权就很艰难。建议消费者在寄送贵重物品时要选择保价服务,否则在出现纠纷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案例二:

  热水器管件安装不当索赔案

  案情简介:

  秦皇岛消费者张先生购买热水器一台,价格1990元,由该品牌售后负责安装,另付安装材料费390元。在安装一个月后,热水器金属接头与原内埋在墙内的给水金属扣连接处破裂脱落,跑水后将室内装修好的阳台柜、鞋柜、门边全部浸泡,并流至楼道、电梯井等处,造成电梯损坏停用。消费者多次要求赔偿,一直未得到解决。

  调解结果:

  根据《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市消协调解,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计7500元。

  案例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是热水器预埋管件质量问题,还是由于安装时操作不当造成金属扣撕裂。根据消费者提供照片和其它书面证据,预埋在墙内的热水器出水管和进水管接口与外墙还有一段距离,按施工规范应另再加一段连接配件,但安装人员只给其中一个管加了连接配件,另外一根未加连接配件,安装人员强行安装上后管件内部受力过大,造成扣内断裂。由于安装的人员是此品牌的工作人员,应由此品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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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费,维权,案件

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