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按日计罚
3月18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今天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省环保厅对全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督查中的35起重点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将被按日计罚。因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唐山市开平区、沧县、武安市、定州市、辛集市政府将被省环保厅公开约谈。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10家将被按日计罚的企业分别是:滦平县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万全县污水净化研究中心、霸州市国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青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泊头市污水处理厂、枣强县污水处理厂等6家企业在复查时仍在超标排放污水,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炉窑未安装除尘脱硝设施,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省环保厅已责成相关市环保局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目前,上述10起案件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督查中发现,唐山市开平区魏山石灰、水泥、保温砖聚集区存在多家非法生产企业,粉尘污染严重,该区域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无密闭遮盖措施,遗撒严重。205国道开平区段环城公路扬尘严重。 沧县仵龙堂橡胶群、沧县大枣加工、明辉钢结构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存在无治理设施、治理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等问题。仵龙堂乡多个村庄村民使用废橡胶做燃料,冒黑烟。 位于武安市的顶峰热电有限公司2010年通过环保审批,长期未验收,超期试生产,烟粉尘在线超标。 定州市234省道(定无路)东王郝村北道路两侧,多处存放大量煤渣灰,露天粉碎,无防尘措施,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自2014年以来,省环保厅受理的有关辛集市的环境信访量在全省排位居前。 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对上述5个县(市、区)存在环保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按照新环保法等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对其进行公开约谈,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35起重点案件中,除了5个县(市、区)被约谈、10家企业被按日计罚外,还有10家企业由省环保厅直接立案处罚,其他案件由各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进行查处,确保按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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