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客货运输企业车辆交通事故情况影响企业审验
资料图:交警查验证件。(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4月13日讯(记者 宿馨元)日前,河北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办法(试行)》,从2015年5月1日起,河北省客货运输企业所属车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数量将直接影响其企业审验、经营范围、线路审批等。 根据考评办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录,实行交通安全积分管理,分别计分、累计积分,积分分值分“红橙黄蓝”四色,与《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中企业A、B、C、D四个级别相关联。其中积分达到20分以上的列入红色监管企业名单,积分在14.0分-19.9分的列入橙色监管企业名单,积分在10.0分-13.9分的列入黄色监管企业名单,9.9分以下的列入蓝色监管企业名单。 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重伤10人以上不满50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次要及以上责任的,或是交通安全积分达到红色监管、连续两年达到橙色监管的运输企业,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下调1级。如果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且负次要及以上责任的,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直接降为D级。 对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在申领车辆道路通行证时给予优先办理,简化办事流程,延长通行证有效期限;交通运输部门在企业审验、确定经营范围、线路投标、线路审批(审核)、站级核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加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审查)事项时开辟绿色通道并承诺限时办结,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依法实行整改优先、免于处罚。 对诚信等级为C级和D级的企业在申领车辆道路通行证时,如果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毕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待隐患整改后方可申领;诚信等级为D级的道路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门暂停其新增客运线路审批和参加客运线路招投标,暂停其新增货运、维修、驾培等业务的核准;安全监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执法检查1次,并暂停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审批,不予出具安全生产资信证明。对诚信等级为D级的企业,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取消其评选相应荣誉的资格,不得减免税收和行政性收费,在产业发展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进行限制,向社会发布消费、用工、投资等方面的风险警示,给予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约束措施。 |
关键词:河北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