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连续第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长城网唐山4月15日电(李国栋 记者 贺宏伟 金宗明)记者从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唐山市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连续第11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比上年提高10%左右。 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普遍调整包括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55元增加。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退职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等群体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补发到位。 |
关键词:上调,企业,退休,养老金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