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三优”工程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百项优质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等“三优”培育工程,开展知识产权3年行动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使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有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进入知识产权大省行列。 3年培育百家国家认证企业、百项专利品牌产品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专利产品。贯彻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力争3年内100家企业通过国家标准认证,60家企业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15亿元以上,投保专利保险企业达100家,培育100项省优质专利品牌产品。培育20家以上省级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 培育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3年培养100名高层次人才、100名服务业人才和100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才。 每个设区市设1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3年内在全省选择20家重点专业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处理专利纠纷案件结案率达到95%,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不断深化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选择50家知识产权优势县(市、区、园区)进行重点扶持。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大幅提升。3年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50家以上,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均设1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 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托管。 对中小微企业在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权质押贷款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以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按其价值的1%予以奖励。 建设京津冀“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互通服务平台 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一体化。建立京津冀立案协作、委托取证、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强统一调度、统一行动。 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办理协作通道,快速处理京津冀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和大案要案。充分利用京津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资源,建设京津冀“12330”举报投诉互通服务平台。 |
关键词: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