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5年创建191个食品销售示范单位
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日前印发《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年底,将培育塑造30个大型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50家大型商场超市,100家中小型商场超市和11个食品街道为食品销售示范单位,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建快检室 根据方案,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将引导创建单位对硬件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创建单位要投入必要资金。参与创建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快检室的应当建设快检室,没有快检设备的应当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快检项目应当达到农业部的有关要求,检测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检测技能。 参与创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食品街道,要参照有关标准改造硬件设施,做到场容场貌整齐、整洁,分行划市清楚,清洁卫生保持良好。参与创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食品街道应设立管理机构、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诚信经营十项制度须向社会公开 方案要求,创建单位应牢固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落实自律制度。相关部门将监督和帮助创建对象完善《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十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创建单位应当实现计算机化管理,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实现计算机化。 |
关键词:创建,食品销售,示范单位 |
责任编辑: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