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焦裕禄精神”引领时代新风采
“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四日,焦裕禄同志不幸逝世了。那一年,他才四十二岁。”《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写道。这篇1966年刊登在《人民日报》的长篇通讯令无数人撒下热泪。至今,焦裕禄逝世51年了,他的故事仍在传颂,他的精神仍在指引党员干部前行。(5月14日人民网) 51年前,焦裕禄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他致力于改变兰考面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不忘“党交给的任务”,用生命诠释了“心中有党”;他在兰考工作虽然只有475天,但群众至今依然怀念他,根本原因就是他“心中有民”;他靠一辆自行车和一双铁脚板,对全县149个生产大队中的120多个进行走访和蹲点调研,作出治理“三害”的正确决策,做到了“心中有责”;他亲自起草了《干部十不准》,从不利用手中权力谋私利,以身作则践行“心中有戒”,是当之无愧“四有”干部的楷模。 “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是习总书记概况的焦裕禄精神精髓所在。他用生前事身后名,回答了共产党人“入党为了什么,当了干部做什么,身后留下什么”的人生课题,展现了政去人声后、丰碑在人间的崇高魅力。他时刻以“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强烈责任感去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群众,用奉献、清廉、忠诚、创业书写了一首人生赞歌。 生前博得万民爱,不唤清风自然来。51年后的今天,焦裕禄依然被人们铭记在心里,焦裕禄精神始终存留神州,历久弥新。尤其当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之时,焦裕禄精神的时代价值更加熠熠生辉。 时代和人民呼唤更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今天让我们重温焦裕禄精神,以他为标杆,忠心向党,做一心为民的好公仆;以他为明镜;检视自身,见贤思齐、修身正己;以他为榜样,恪尽职守,做一个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的“焦裕禄式”好干部。(吴树玲) |
关键词:焦裕禄精神,党员干部,三严三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