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开市直部门和派出机构责任清单
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00号)和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市直部门和派出机构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列入责任清单编制范围的市直部门和派出机构共60个,共确定主要职责668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3356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61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439项;公共服务事项238项。 目前,列入公布责任清单范围的市直部门和派出机构均已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公布了本单位责任清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jz.gov.cn)和石家庄机构编制网(http://sjz.hebjgbz.gov.cn)均已公开了市直部门和派出机构汇总清单。 责任清单公开后,市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彻底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同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强化履职责任,提升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电子邮箱:sjzzrqd@163.com 电话:0311-86687709 86688993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编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1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0日 |
关键词:公开,市直部门,责任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