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瑞平主持召开保定市委第十届128次常务委员会
25日上午,保定市委召开十届128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保定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几项措施》。市委书记聂瑞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巡视组对市委常委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会专门就此制定几项具体措施,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会议要求,市委常委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工作,严格执行定期学习、台账管理、问题清单、对照检查、廉政谈话等各项措施,使之制度化、经常化,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党委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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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