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改善

来源: 河北省民族宗教厅 作者: 2015-06-05 16: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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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工作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基本情况

  民族工作示范村创建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2009年,按照建设“民族经济特色村、民族文化风情村、民族团结样板村”的总体要求,融合“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保护特色民居、传承民族文化、完善服务体系、民族关系和谐”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理念,我省选择7个试点村开始了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并以此为指导,筛选43个民族工作示范村试点合并推进。按照发展特色经济、完善基础设施、打造风情村寨、传承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的总体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特色村寨并民族工作示范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2011年,包括7个特色村寨在内的50个民族工作示范村共投入资金7.7亿元,实施建设项目311个,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基础设施逐步健全、特色产业快速发展、群众收入大幅提高、民族团结日益巩固。

  2012年我们组织召开挂牌会议,对试点村进行挂牌命名,并启动了第二批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工作示范村试点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借鉴第一批建设经验,打造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的样板。我们着力加大特色村寨工作力度,保留原有特色村寨4个,新增26个,特色村寨总数量达到30个。2014年,我们创新工作举措,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着手谋划打造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带,计划以环京津一线列入全国名录的21个世居民族特色村寨为基础,增补首批20个符合条件的民族村寨,统一规划,并加大资金支持和宣传力度,打造一条“民族风情浓郁、地域特征明显、示范作用强、品牌效应好”的特色村寨示范带。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选村布点工作。

  民族工作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取得成效显著

  (一)完善基础设施,解决群众困难。两年来,我们把改变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生活需求作为关键环节,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各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加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50个试点村硬化路面58.6万平方米,改造自来水管网15.2万米,打井271眼,农田水利改造3.8万亩,新建村民活动中心3.1万平方米、文化广场8.2万平方米。结合全省开展的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活动,试点村大力开展以“三清三改三化”(清垃圾、清路障、清庭院,改水、改厕、改路,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的村容村貌集中整治,95%以上的试点村通过街道两旁栽植树木,整修改造环村河渠,硬化亮化广场街巷,达到了道路绿化、村庄净化、庭院美化、环境优化的标准。基础设施承载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为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致富步伐。两年来,我们按照“一村一产业”的发展思路,引导试点村依托资源和比较优势,打造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农民稳步增收。指导试点村因地制宜建设富民兴村项目,“农家乐”休闲游、特色种养业等蓬勃兴起。保定易县凤凰台和忠义村、唐山迁西县太阳峪村、张家口尚义县四台蒙古营、承德隆化县河东村等一批试点村大力兴办满、蒙风情旅游业,既保护传承了民族文化,也为农民增收致富找到了新的途径。孟村回族自治县牛进庄乡北肖庄子村,大力发展弯头管件特色产业,全村年企业产值达4亿元,2013年财税贡献超过300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超万元,带动周边村镇新增弯头企业20余个,增加就业600余人,形成了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良好局面。海兴县小尤村争取各类资金,建设新民居,发展特色产业,农村面貌发生极大改观,五年人均收入翻了两番。特色产业的发展推动试点村致富增收步伐不断加快,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1年的6797元增加到2013年的7333元,接近全省8889元的平均水平,同比增长7.9%,年均增长268元,试点村建设给少数民族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三)保护民族特色,弘扬传统文化。两年来,我们始终把保护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作为规划和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民族特色建筑的保护、开发,民居建设融入八旗、剪纸、青砖、青瓦、大炕、影壁等特色文化元素;促进民族特色饮食和手工艺品发展;打造集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于一体的观光旅游。易县凤凰台、忠义村两个特色村寨充分利用托清西陵旅游景区的区位优势,结合满族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加强村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展现满族村寨民居古建筑艺术风格,打造了清西陵景区民族特色旅游窗口。迁西县太阳峪村对沿街12户民居进行了满族特色改造,邀请专业人士制作了《燕塞明珠——太阳峪》专题宣传片,使全村整体面貌得到改善。今天我们考察的西岔沟村,筹资20万元聘请燕山大学规划设计院的专家进行规划设计,形成了民居建筑改造详规和文化建设方案,使体现建筑文化特点的标志、建筑风格和建筑符号得到保护、修缮和彰显。试点村的保护性建设,使一批具有地域特色鲜明、民族特色浓郁的民族村寨不断呈现,成为民族工作的亮丽风景。

  (四)促进民族团结,营造和谐氛围。在试点村建设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都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予以积极支持和帮助,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融入日常生产生活当中。两年来,50个试点村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及时化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巩固、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试点村建设使自给自足、满足温饱、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村寨进一步走向开放,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质的飞跃。通过外出参观考察,感受竞争压力,学习建设经验,达到了提高素质、拓宽视野的效果,加快村寨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

  (五)健全各项制度,筑牢长远基础。在创建过程中,各市形成了一些好的制度。如唐山市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中期推进、年度总结”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惠民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积极探索民族乡村发展。保定市在编制示范村规划坚持“二三四”原则。即制定长期、短期两个规划;无论是长期规划还是短期规划,均要对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三项建设作出具体谋划;每个项目都要对项目内容和标准、资金概算、建设时间、责任单位等四个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沧州市确定了“多方筹措资金、主管部门督导、镇村两级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建路子,制定了局长负责制、联系点制度、定期调度制度等三项工作制度。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生改善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