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典型事迹

来源: 河北省民族宗教厅 作者: 2015-06-08 16: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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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是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的一项优惠政策,是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好这项政策对于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增强民品定点生产企业竞争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近年来,河北省各级人民银行积极作为,指导和督促承贷金融机构加大对定点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全省民品贷款快速增长,贴息额逐年攀升,受益企业面逐步扩大,优惠政策的支持作用充分体现。

  一、窗口指导,确保政策落实

  用好一项政策的前提是对政策的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针对近年来农业发展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陆续成为新的承贷金融机构,我中心支行加强窗口指导,多次对其开展贴息业务培训,详细解读政策,要求承贷金融机构严格规范对定点企业的审核和申报流程,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核通过,确保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

  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2011年11月,我中心支行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管理办法》,确立了审计与核实相结合的资金监管模式,推动资金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在多角度、全方位的规范管理下,河北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贴息贷款政策得到了充分落实,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到人民银行了解政策,并积极争取享受优惠。

  三、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影响

  为使更多企业了解和掌握优惠政策,我们积极推动具备承贷资格的金融机构对其贷款户中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开展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银企对接座谈会、与民族部门联系组织培训班、深入企业调研等形式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河北省更多企业对优惠政策有了深入全面的了解,“十二五”企业申报数量较“十一五”增加了40%。2012年底,经国家三部委批准,我省51家企业被确定为民品定点企业,比“十一五”增加了15家,企业总体质量也有了较大程度提高。

  四、多方配合,加强协调联动

  2012年,我中心支行配合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财政厅完成了“十二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调整、申报工作。2013年,国家改革民贸民品优惠补贴政策,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和我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印发《河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和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审核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协商解决。联合举办全省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培训班,指导和帮助有关民族工作部门和民品企业理解和掌握,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三部委的肯定和支持。

  五、深入调研,提升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中心支行在认真做好已出台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同时,结合全省定点生产企业信贷需求特点、企业所在区域金融服务水平、国家利率政策变动等情况,深入承贷金融机构和企业调查研究,了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向人总行及有关方面反映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建言献策。2010年以来,全省年贴息额稳定保持在1亿元以上,承贷银行为定点企业办理贴息贷款40亿元左右,贴息企业数量由2010年的31家扩大到36家,涉及28个县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支持了定点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了资源优势转化,保障了特需商品生产供应,同时带动了少数民族就业和增收。目前,贴息企业涉及纺织、食品、装备制造、服装、制药等行业,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关键词:信贷,管理处,事迹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