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李剑锋典型事迹

来源: 河北省民族宗教厅 作者: 2015-06-08 17: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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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剑锋同志2003年到省委统战部民宗处工作以来,已从事民族工作十多年。近年来,通过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圆满完成了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为促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巨大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讲政治,重学习,全面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从事民族工作多年,深知民族工作无小事,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定立场信念,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和路线,特别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自身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提高了驾驭工作的能力,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抓重点,谋创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夯实民族工作基础。近年来,深入到民族自治县、民族县及民族乡村,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全省民族工作底数,查找影响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先后完成了《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机制探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探讨》、《制约民族经济发展因素研究》等调研报告。二是加强规划引导,绘制民族发展蓝图。协助民宗厅制定了我省首个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规划——《河北省民族地区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蓝图。三是实施“民族经济振兴”工程,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助做好省政府到民族地区现场办公和对口帮扶工作,重点扶持民族经济强县和强村把特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重点帮扶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造血功能。四是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针对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匮乏的问题,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实施我省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与省民宗厅、省委组织部一起制定下发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每年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挂职锻炼和培养工作,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条件。2014年,确定了100名少数民族干部后备队伍。同时注重抓好抓管理型人才和经营型人才的培养,鼓励支持民族地区创优用人环境,吸引更多人才到民族地方建功立业,同时加大引导服务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民营企业家。近年来指导各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定向培训5000名科技能手和技术工人,大大提高了民族地区的致富能力。五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强化“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教育,强化中华民族意识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六是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关系的事件。指导唐山市和沧州市探索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教育引导少数民族遵守宪法和法律,树立法制意识,不能将普通的经济纠纷、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归结为民族问题或者宗教问题。对清真寺实行安全稳定责任制,明确寺管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驻寺阿訇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完善了“河北省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能够依法迅速控制和处置,从而有效维护了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

  品行正,纪律严,带头做清廉民族工作标兵。作为一名民族工作的“老同志”,始终坚持把“道行千里,不忘初心”作为人生信条,端正品行、优化作风、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在民族宗教领域赢得较好的口碑,也结交了很多少数民族朋友。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廉洁从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始终用“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

关键词:省委,统战部,李剑锋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