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周远 2015-06-19 09: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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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民族宗教局等65个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仪茹等84名个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2010年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各地、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他们是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

  决定强调,希望受到表彰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省各族人民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伟大祖国、维护民族团结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优良品德,学习他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为民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加快推进“三个河北”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关键词:省政府,表彰,民族团结

责任编辑: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