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将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贾世峰 肖勇白 胜军 2015-07-03 1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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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职责的部门分工和牵头部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基本民生需求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日前召开的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沧州市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

  据市编委办负责人介绍,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了四项任务,即梳理部门职责、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推行这一制度,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权责一致,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强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从而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

  全面梳理部门职责。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

  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针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含属地管理)、保留等事项,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重点针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领域,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梳理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服务于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收社会监督。

  据介绍,按照相关实施方案,从现在起至2月底,市直各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在前期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经市编委办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全部责任清单将在5月底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

关键词:责任清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