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段工程通水活动现场。长城网 吕晓红 摄 长城网8月5日讯(记者 吕晓红)近日,河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省将优先开展南水北调集雨区范围内重点村庄环境整治,集中解决重点区域村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南水北调水环境安全。 优先整治集雨区范围内村庄 《方案》要求,2015年,河北省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南水北调沿线所涉58个县(市、区)重点区域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重点支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明渠段)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环境整治,以及南水北调其他区域条件成熟、保障有力的全县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试点。其中,优先考虑以上区域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整治,并对革命老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予以适当倾斜。 2015年计划治理村庄需达县域全部行政村庄数量的40%以上,且年底前完成全部治理计划任务。剩余村庄的环境治理,可在2016--2017年完成。地方配套资金保障率不低于中央支持资金的50%。 重点解决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 《方案》指出,上述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以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先行解决对南水北调水环境安全潜在影响和危胁的村庄突出环境问题。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和污染治理方式,由县政府根据本地情况,研究、确定。其中,位于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须全部纳入2015年治理计划。 对村庄生活垃圾处理,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源头削减、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基础上,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技术和管理方式,对村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有效、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在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上,根据村庄情况和实际需要,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和组织,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适宜方式,做好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规定要求,且处理后的出水排向,不得对南水北调水源产生污染危胁。 根据方案规定的项目时限要求,2015年度的项目实施计划,需在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计划任务,中央补助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0%。 未达任务追缴中央支持资金 南水北调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管理,市、县财政部门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为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和国家资金安全使用,所有项目区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资料、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项目实施程序、招投标信息、施工单位、项目进度,支持资金额度、资金支付情况等,实行省、市、县三级公开,2015年支持范围内的村庄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在村内公开。 设区市环保局、财政局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效等情况加强指导、督导,省环保厅、财政厅不定期地组织抽查。年终工作验收、考核,对完成治理任务好的市、县,优先安排下年度的奖补资金。对未按承诺和计划完成任务的市、县,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缴中央支持资金。 |
关键词:南水北调,农村环境,整治,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