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双超一疲劳”
摘要: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从8月1日至9月27日,河北省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以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整治的重点车辆 班线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七座以上非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查处的重点违法行为有“双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长途客车2时至5时违规运营,营运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四非四违”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共分为5个阶段 8月1日至8月10日,为行动第一阶段,河北交警将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 8月13日至8月22日为第二阶段,重点整治套牌假牌车辆。 8月25日至9月3日为第三阶段,重点整治客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9月6日至9月15日为第四阶段,重点整治校车。 9月18日至9月27日为第五阶段,重点整治“酒驾”、“毒驾”。 严查套牌、“酒驾”、“毒驾” 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省公安厅交管局特别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套牌假牌车辆,“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查处措施。在查处套牌假牌车辆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组建执法小分队,深入国省道路,农村地区,灵活机动的开展行动。针对“酒驾”“毒驾”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让违法者无所遁形。同时在查处其他违法行为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也将积极探索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思路、新模式,坚持源头与路面并举、打击与宣传同步、网上与网下结合,不断改进勤务模式。构建联合整治协作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落实科技信息化保障措施,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执法手段,提高统一行动的技战水平和查处效率。同时,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发布统一行动的信息,广泛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处罚依据,倡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省公安厅交管局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省交管局集中约谈交通违法“大户”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全力保障“暑期”安保工作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8月5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三厅局召开了2015上半年度红色重点监管企业约谈会,集中约谈今年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分前十名的红色运输企业,以及去年和今年已连续两年积分为红色的运输企业。被约谈12家上红色监管的运输企业在上半年存在交通违法多,车均交通违法数达到近4次;交通事故多,万车死亡人数是全省机动车平均万车死亡人数的近10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属车辆大多为长期挂靠经营,内部管理松散,对挂靠车辆只收费不管理,交通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12家纳入红色重点监管企业 元氏县鑫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石家庄元磊运输有限服务公司、涉县华轩运业有限公司、元氏晨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县滏港物流中心、衡水康达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长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河北万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远征运输有限公司行唐分公司、河北华诚运业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开发区万顺达运输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山新华鑫汽车运输队。企业负责人自我分析了企业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查找了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管理方面的漏洞。 黑名单典型反映存在的问题 以连续两年被列为红色预警监管企业的邯郸县滏港物流物流中心为例,企业所属车辆848台,驾驶人594名。2014年以来,企业所属车辆累计产生交通违法22077条;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计21起,死亡23人,伤39人。经查,该企业目前以汽车贷款销售为主要经营方式,未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物流业务,未直接参与对机动车辆日常运营的管理。企业属于超范围经营,未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设立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管理投入,是造成该企业所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居高不下,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曾对企业法人和安全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企业多次整改落实情况不到位,收效甚微。 处罚措施 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吴吉祥介绍,纳入红色监管预警的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管理人、驾驶人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完善监控管理制度。交管部门将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对列为红色监管预警的道路运输单位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禁止其所属车辆上道路行驶3至5日。 (据长城网、河北新闻网综合) |
关键词:交通违法,整治,双超一疲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