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5家企业因未公布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从邢台市工商局获悉,河北省2013、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截至目前,我市6425家企业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信息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6月30日24时,我市已公示2013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140749个,年报率为76.68%;已公示2014年度年报市场主体189585个,年报率为77.95%;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年报7507个,年报率为79.62%。 未按期年报的6425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公众可以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限或被禁。 “企业因为没有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并不会被‘一棍子打死’,还可以通过补报年报信息修复自身信用。”市工商局局长张群特别提醒,7月1日企业年报结束后,省工商局没有关闭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公示”模块,现在企业仍然可以补报年报,并向工商部门提出移出申请,就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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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