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海事法院充分发挥跨地域管辖优势,以加强派出法庭建设为切入点,找准海事审判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努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形势下推动海事司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日,驻地党委政府如此评价该院法庭:“人员不多,影响不小,贡献不少。” 据介绍,天津海事法院依法管辖区域地处京津冀都市圈与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处。为了更好地服务环渤海区域涉海经济发展,方便涉海企业和渔民诉讼,该院先后成立了秦皇岛、曹妃甸两个派出法庭,还在京津冀三地设立了14个巡回审判点,并在每个巡回点选任了司法联络员和调解员。 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后,海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当年受理案件1611件,其中秦皇岛审判庭受理148件,曹妃甸审判庭受理464件。为切实服务好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该院注重发挥两个派出法庭的作用,通过依法审理涉及港口和航运纠纷方面的案件,促进京津冀交通协同发展;通过妥善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案件,促进京津冀环保协同发展;通过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涉海企业经营的信心。 两个派出法庭还依托司法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化解,案件调撤率每年达到60%以上,2014年秦皇岛审判庭达到82.86%,曹妃甸审判庭达到75.09%。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案件的同时,还主动深入渔村、码头了解司法需求、开展法律宣传,提高了企业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和渔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
关键词:海事法院,服务,京津冀 |
责任编辑:张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