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全市采取超常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8月18日从保定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自2015年8月20日至9月4日期间,全市采取严于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措施的超常措施,确保两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8月22日至9月4日期间,北京将举办世界田径锦标赛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保定市处于临近北京的特殊地理区位,空气污染防治形势非常严峻。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为保障世界田径锦标赛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保定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安全,参照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安全的超常保障措施,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8月20日至9月4日期间,采取严于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措施的超常措施。 工业企业采取停产措施。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应急预案》,在对74家工业企业实施全部停产的基础上,对造纸、印染、水泥及粉磨站、化工、挥发性有机物等449家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停产。没有污染物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其它涉气企业全部停产,特别是涉气的小油漆、小铁艺、小喷涂等小加工企业一律停止作业。 热电企业限产。全市3家热电企业每家停运一台机组,运行一台机组。 所有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全市范围内所有矿山、砂石料开采加工、灰窑、砖瓦窑等污染企业全部停产。 所有工地全部停止施工。市县建成区内所有工地包括建筑、市政、道路、拆迁等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止施工并有效覆盖。 所有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停止作业。砂石料、建筑渣土、混凝土和其他各种散体物料等运输车辆全部停运。强化抑尘保湿,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每日打扫、水洗2次,市区三环(南二环)保湿、雾炮、喷水作业每天不少于2次,保湿清洗时间为每天5时至6时,16时至17时。 严禁露天烧烧和大型集聚活动。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市体育场等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停止集聚活动。 严禁焚烧秸秆、垃圾。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 实施机动车限行。市区及各县(市)城区机动车辆按照车牌尾号,实施“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的单双号限行措施。公务用车再加停30%,重型运输车辆、外埠运输车辆严禁进入市区(南二环、东西北三环)。届时,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区实行交通管制,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车单日通行,双号车双日通行,车牌照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每日7时至20时为限行时段,电子警察将对闯禁行路的货运车辆及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单双号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货车禁行区域为: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单双号限行措施不包含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各单位要加大对以上车辆的管理,按照“保障需求,最低派遣”的原则,控制本单位车辆出行。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 |
关键词:超长措施,保障,空气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