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启动最高级应急减排措施
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保障工作,我市自9月1日零时至3日24时启动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 按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邯郸市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要求,我市在严格落实各项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基础上,严格实施强化措施,主要包括:全市所有燃煤锅炉和燃煤设施原则上停止使用,涉及民生和其他特殊用途的报市、县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使用;全市未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的燃煤电厂或燃煤机组一律减少排放污染 物50%以上;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行业高架源全部暂时停产(焖炉);全市工业企业中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全部暂时停产;全市施工场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控制措施。邯郸市钢铁、水泥、焦化、玻璃、砖瓦窑、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涉气企业共计停产1095家;未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的燃煤电厂及其他涉气企业限产共计65家;全市266家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一律停止施工作业。除工业企业加强监管外,严禁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同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境保护局四个督导组切实加大对邯郸市各县区启动和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督导。建设、交通、安监、农牧、工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督查本行业应急措施启动和落实情况。省、市、县、部门各级督导组分赴县(市、区)督导停产、限产、施工工地停产、沿途车辆运输、物料堆放等实施情况。 我市还加强环境监测,市、县在线监控数据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发现超标数据第一时间移送执法部门处置。全市各级环境监察人员加强环境执法巡查,对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派驻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制等积极保证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
关键词:启动,最高,减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