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民族观,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进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得以弘扬。
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作用,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民族团结的思想引领,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把每年9月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积极推动民族工作“六进”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社区、模范楼院、模范个人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宣传、教育、创建、表彰“四轮驱动”,努力营造浓浓的民族团结氛围。通过创建活动,培育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牢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使民族团结的观念牢牢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近年来,全省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012年,大厂回族自治县被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17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2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今年,6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84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通过培树典型、表彰典型、弘扬典型,推动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燕赵大地灿烂绽放。
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将社区作为服务流动少数民族的重要基地,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服务热线和接待站,完善服务制度机制,帮助流动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诸多困难和问题,让进城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少数民族能够进的来、留得住、发展好。唐山、廊坊、沧州、石家庄等城市在社区率先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热线,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搭建了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了各族群众联谊机制,完善了多部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涌现出了唐山市福乐园社区、石家庄北新街社区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成为全省社区民族工作的品牌和亮点。秦皇岛、石家庄、廊坊、唐山等市把每年5月份定为民族团结月,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经营户、模范楼院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的观念牢牢扎根于千家万户,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处处绽放。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建设现代化的热情空前高涨,祖国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