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泉县北五十家子镇党委书记等被党内警告
经查,2013年初,平泉县北五十家子镇以计生征收社会抚养费加班补助名义,给时任镇党委书记董博涵、镇长周海及计生站工作人员发放补助总计6860元;以税费录入加班补助名义,给时任镇党委书记董博涵、镇长周海、财政所长宋金明、会计刘艳瑜发放补助总计8000元,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董博涵、周海、宋金明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收缴。 |
关键词:党内,平泉县,子镇,补助,承德 |
责任编辑:张岩
经查,2013年初,平泉县北五十家子镇以计生征收社会抚养费加班补助名义,给时任镇党委书记董博涵、镇长周海及计生站工作人员发放补助总计6860元;以税费录入加班补助名义,给时任镇党委书记董博涵、镇长周海、财政所长宋金明、会计刘艳瑜发放补助总计8000元,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董博涵、周海、宋金明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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