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昨天,记者在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我市制定了4项举措进行推动,目前已有效果。1至8月,我市范围内的6条重点河流18个断面全部达到省考要求;11条河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8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市重点抓了4个方面工作,包括实施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污染河渠治理和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 我市在省重点考核6条河流18个断面的基础上,对全市其它5条重点河流27个监测断面一并进行监测考核,并通过经济杠杆撬动县市区不断加大区域水环境治理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5家,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4家,规划新建管网125公里。市政府制定了《沧州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监督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及运营单位的职责分工。 我市组织实施重点河流治理,目前已投入5000万元,年内完成廖家洼排水渠、沧浪渠等河流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对重点河流环境管控,打击非法倾倒,封堵污染源头,有效解决了沧浪渠、子牙新河等河流污染问题。 此外,我市开展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整改工作,目前45个违规项目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当中。全面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需划分保护的10个饮用水源地,已划分完成4个保护区,其余6个完成技术报告编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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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