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秦皇岛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违停全线抓拍点位及西环路禁止大货车通行抓拍点位通告如下: 一、秦皇岛火车站周边,具体增设违停抓拍点位。 1.火车站西侧公交车站出口。2.火车站前地下通道。3.火车站广场西侧北环路与迎宾路连接线。4.火车站广场南口至铁新里迎宾路段。5.火车站广场东侧北环路与迎宾路连接线。 二、西环路修路期间禁止大货车通行,违者抓拍。抓拍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15日,每日6时至21时。 以上抓拍点位全部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行处罚100元罚款,记3分。本通告自发布15日后(2015年10月15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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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