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长城网>>河北频道>>头条新闻

河北省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时间只需3天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尹立信、杨硕 2015-10-09 09:55:5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比6月30日在我省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纳税人办理营业执照时间由原来的5日缩短到3日,资料齐全的最快能达到当场登记当场发证。

  此次全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除了登记办理时间提速外,在登记管理方面,由过去的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变成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工商一个部门提出申请,核发加载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此外,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可向国税局、地税局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国地税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如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相关实施意见,我省将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前完成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为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的过渡衔接工作,地税系统加大了信息化投入,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今后凡是能够通过网络解决的问题都将在网上逐一办理,进一步优化对纳税人的管理流程,围绕信息共享、主动服务等做出新的尝试。同时,通过增加办税服务厅人员、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反向预约服务等,最大限度地方便申请人。为使广大干部熟悉新设、变更以及注销登记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省地税局还加强了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选派了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承担窗口受理工作,向纳税人详细解答各类疑难问题,切实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兼具了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单独办理,但是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涉税事宜。省地税局在此提醒,原来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可以及时获得税务人员的纳税辅导,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不在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可能无法及时获知其相应的涉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必须尽快到税务机关了解相关情况,及时进行纳税申报,避免因违反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关键词:营业执照,纳税人,三证合一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