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记者10月13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目前已经开始,此次认定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操作中,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操作,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20:00,周末及法定假日不开放。申请人在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市级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各市认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及地点。各认定机构于12月10日前完成本次认定工作,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各地市自行通知安排。 据了解,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资格制度,从今年起我省高校教师也将进行资格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包括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其中,高等学校中的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实习指导等人员,由学校纳入教学管理,担任教学工作,经所在学校批准,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中的专职辅导员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民办高校中的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与所在高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并在提出申请时与该高校所签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
关键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
责任编辑:宋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