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城市区居民用气拟实行阶梯价格
10月10日,市物价局召开制定城市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对拟定的价格方案进行了意见征集。会上,来自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院校学者专家、市直部门工作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等22名听证参加人,听取了制定城市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的依据和方案。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在分档气量的确定方面,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做法,拟定我市居民用户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年300(含)立方米,覆盖城市区居民用户的99%;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年300至1200(含)立方米,覆盖城市区居民用户的0.96%;第三档用气量,超过12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在分档气价的确定上,根据国家和省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的要求,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和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其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即每立方米2.38元;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其价格水平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的比价,确定为每立方米2.86元;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其价格水平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5倍的比价,确定为每立方米3.57元。 此外,学校、部队营区、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气价按居民用户第一档、第二档气价的平均价格执行,即每立方米2.62元。同时,对低保户继续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第一档的用气价格按1.45元/立方米执行,第二、三档执行普通居民用户相应的阶梯气价,即2.86元/立方米、3.57元/立方米。 听证会后,市物价部门将形成听证报告,连同听证会意见上报市政府。市政府作出定价决定后,15日内将定价结果向社会公告。 |
关键词:城市,阶梯,价格 |
责任编辑:宋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