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基本消除棚户区
自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沧州市不断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社会配套设施,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截至目前,市区棚户区已基本消除。 2012年,该市加快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市区146个社区先后建立健全了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配套设施,其中教育机构108所、医疗机构184所、体育场所88所、文化设施113所、便民服务设施97所、厕所175座,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教育、健身及休闲娱乐条件。 2013年以来,全市抓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改造中,市财政局、住建局联合制定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资金拨付程序和分配额度,确保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市政府落实税费优惠,对棚户区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规定对拆迁户免收个人所得税和契税。配套设施与改造项目同步设计、竣工、交付,推行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制度,实现“搬迁即可入住”。截至目前,市区棚户区已基本消除,城中村改造项目正按计划顺利推进。 |
关键词:沧州,棚户区,消除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