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楼顶的违建小房被拆除
-楼顶的违建房。 记者直击,新苑小区一建在7楼楼顶的违建小房,昨日在执法部门监督下进行了拆除。执法部门称,楼顶加盖房屋属于非法建筑,事先经过劝说、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等系列程序,现依照规定进行拆除。 用吊车将家具从楼上运下 10月21日上午8时,新苑小区56号楼4单元前,非法建筑的拆除正式开始,专业公司动用了吊车等专业设备。记者现场看到,该楼4单元7层楼的楼顶,明显有一处加盖的房屋建筑。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事先在该楼西侧通道上圈出了一个施工作业分界线,不时有一些建筑材料自楼顶拆下,不少业主在楼下围观。执法人员维持着秩序,告诫围观者远离现场,防止物体坠落。 记者还看到,吊车位于该楼南侧位置,伸出了二十几米长的吊臂,吊臂上挂着吊钩,不时有一些家具通过吊钩往下运输,整个违建由六七名工人自东往西方向进行拆除。 对于这次拆除,围观业主给与了肯定,“楼顶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不论是有什么原因,也不应该在公共空间进行加盖。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遏制,恐怕都会对此进行仿效。” 执法部门:违建房影响了串改并施工 据赵陵铺镇政府的负责人介绍,大约一年前,该楼顶楼的一户业主,在自家楼顶上加盖了房屋,房屋基座浇筑的是水泥材料,加盖的房屋中还有暖气管道、床位等设施。在与对方沟通中,对方没能拿出该房屋的审批合法手续。 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小区中正在进行串改并的暖气改造工程。加盖房的存在,导致楼体承重有负担,串改并工程考虑安全原因不敢施工,目前供暖期越来越近,所以在上报区政府之后,根据规定,对该房屋进行强行拆除。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执法,严格执行了该走的所有程序。自今年开始就一直在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甚至在本周本次行动之前,也一直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但是这个要求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因此只能是对该建筑进行强行拆除。 负责人介绍,在拆除违建房之后,将对整栋楼的楼顶先垫资做防水。 违建房业主称,盖房因为漏雨得不到解决 在拆除现场,违建房的业主提出在楼顶加盖房屋确实不妥,究其原因是长期房屋漏雨所致。 该业主称,自己在上世纪90年代购买的该套住房,住进去之后逐渐出现房顶漏雨的情况。这些年向物业和有关部门反映,准备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有关部门现场查看过,提出的是对出现的漏雨点进行维修,实际上仅维修漏雨点并不解决实际问题,在楼顶防水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后,必须对楼顶防水统一维修。 对方介绍,因为涉及楼顶,属于公共空间,自己也曾尝试向单元业主们就费用问题进行均摊,但是结果不理想,这些年自己曾多次自费维修楼顶,即使修缮了还是有漏雨现象,所以就在楼顶加盖了房屋。 据对方介绍,加盖的房屋有40平米左右,当初想既然已经加盖,就盖得好一些,包括将一些家具放置其中,除了能遮雨,也能适当居住。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加盖房屋不被允许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王惠民律师认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业主在楼顶所属的公共空间,未经规划等部门批准加盖房屋,是不允许的。执法部门执行执法程序,进行拆除没有问题。 另外王惠民认为,业主屋顶漏雨,如果向相关部门表达诉求无果,可以向行政效能等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权益,而不应该采取在楼顶上加盖小房的行为。王惠民说,前期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或者均摊房顶维修费用,其他业主们也应该配合。如果不配合,该业主可以向法律部门对其他业主进行起诉;已经垫付维修资金的,也可向法律部门表达诉求,要求业主对这部分费用进行均摊。 |
关键词:违建,小房,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