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促乡村教育发展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建国 2015-11-10 09: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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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八项改革措施 促乡村教育发展

  资料图

  长城网11月6日讯(记者 张建国)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北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河北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河北将通过深入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工程,力争到2017年,使河北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附:《乡村附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八项改革措施:

  建立乡村教师长效补充机制

  由省级监督指导,市、县(市、区)组织招聘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探索实施地方“特岗教师计划”;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对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予以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改革师范院校教师培养模式,构建专业化的教师培养机构,到2020年,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全部建立教师教育学院;探索培养卓越中小学教师的途径,初步建成政府统筹培养需求、高等学校实施教育工作、中小学校参与实习的教师培养机制;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计划,到2020年,设区市全部启动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试点工作;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每年选聘一定数量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按照专任教师“退补相当”的原则,及时确定每年乡村学校教师补充计划,确保乡村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探索创新乡村幼儿园用人机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切实推进教师校长交流改革,到2017年全省全面推开实施,到2020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在试点基础上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落实省定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负担。其他地区参照实施,补助标准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贫困县给予适当奖补。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要制定具体补助发放实施方案,重点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推进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工作;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降低乡村中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提高乡村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试行向长期坚守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聘用倾斜政策,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到与其现有专业资格相对应的岗位;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奖励力度,省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为我省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依托河北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进一步健全基金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政府支持力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并适时提高奖励标准;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省、县(市、区)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读书班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建设信息化学习平台,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以提高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职前培养、资格准入、日常管理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师德过程性考评和奖惩制度;实施50学时师德教育全员培训。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教育法制建设范围,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教师校长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免费培训;实施“河北省边远困难地区乡村学校校长素养提升工程”,对我省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中小学校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整合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仪器装备等机构,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合力,到2017年底,全省60%县(市、区)完成实质整合,到2020年全部完成;加强乡村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的培养,到2020年,选拔培养2500名省级乡村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大力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建立15-2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定州、辛集市分别建立1-3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自2016年起,统筹“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财政经费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关键词: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河北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