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0万元
目前,沧州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按照最新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今后,创业者再申请这项贷款,可统一最高获得10万元贷款。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详细规定了贷款的发放对象、条件、额度和期限,贷款扶持对象从原来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失业人员、城镇转业及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进城创业农民、被征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以前,针对不同群体,贷款最高额度分为5万元、8万元、10万元三个等级。今后,这三个等级将统一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除国家产业政策不予支持的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外,以后凡持《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持军人退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以及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
关键词: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