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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每千名常住人口将配比公立医院床位3.3张

来源:长城网综合 作者:张岩 2016-02-20 15: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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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日前,针对河北卫生资源总量少、结构不合理等特点,河北省编制出台《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省政府官网随后发布关于该《规划》的政策解读。

资料图。图片来源网络

  关键词:床位规模配置、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医护人才配备、非公立医疗机构、设定各市发展指标、设备配置、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

  《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规定,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其中省办医院0.45张,市办医院0.9张,县办医院达到1.8张,其他公立医院0.15张。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可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3.3张的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

  解读:《规划》针对我省卫生资源总量少、结构不合理等特点,本着“增加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纲要,兼顾人口总 量及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等因素,在全面分析全省2008~2014年床位和人力资源变动的基础上,对2020年卫生服务需求进行了预测,同时参照国家标 准,结合我省每千人口床位和人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实情况,确定了全省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每千人口床位和卫生人力的配置标准。

  严控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

  《规划》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

  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

  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

  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床位在1000张以上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本规划期内适当控制床位规模。

  单体规模超过1500张床位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本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增加其单体医院的床位数量。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3.3张的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

  解读:对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的地区和领域,政府要加大投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每万人口配备2-3名全科医生

  《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对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作出要求,将河北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定为2.5人、注册护士数定为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达到3.5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达到0.8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量力争达到2-3人。

  推动社会办医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大举措。《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解读:《规划》对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作出了要求,提出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培训的目标和方向。

  按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规划》明确,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放宽服务领域要求,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盈利性医疗机构。

  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划予以批准。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

  解读:推动社会办医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大举措。针对目前我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比例失衡,社会办医水平不高,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的现状,《规划》从床位标准、设备购置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对社会办医给予支持。

  增加环京津地区卫生资源发展空间

  《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将全省11个设区市卫生资源分为三类。对于省内外医疗辐射作用较强的一类地区中的石家庄,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强的二类地区中的邯郸、保定,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偏少的三类地区中的邢台、衡水给予较大的发展空间;对于床位资源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一类地区中的唐山、二类地区中的秦皇岛,则给予相对较小的发展空间;其他地区发展空间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同时,综合考虑环京津地区患者外流的因素,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围绕疏解北京市非首都功能,适当增加环京津地区卫生资源的发展空间。

  解读:河北省11个市卫生资源分布不平衡,综合考虑各市面积、人口、卫生资源、经济水平、交通等实际情况,将全省11个地市卫生资源分为三类。在床位规模总体增加 的前提下,考虑各地资源差异,在现有基础上,按照适度发展、平稳发展、控制发展等策略对全省各市区别制定出各市床位配置标准。

  未经准入的大型设备不办理医保报销

  《规划》明确,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预留一定配置额度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可适当放宽。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对未经准入、无配置许可证的大型医用设备不予办理医保报销。

  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动态更新。

  推广多元化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规划》提出,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和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行业调控,提高资源整体配置效率。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保护患者的合理就医。

  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广开展单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建立合理的价格补偿机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资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据河北新闻网、河北青年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综合)

关键词:医疗卫生,公立医院,床位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