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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重树社会诚信【长城时评】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10-09 14: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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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青岛“38元一只大虾”,到哈尔滨“398元一斤蝗鱼”,再到桂林“5000元一条娃娃鱼”,这些普通游客无法接受的“奢侈品”,一次比一次让人瞠目结舌。在过去的一年,这些一度占据“头版头条”的新闻算得上是景区独有的一道“风景线”。又到国庆黄金周,又是旅游的旺季,随着景区人流量的加大,“坐地起价”的事情还会发生吗?

  一起宰客事件,引发全国舆论关注,甚至令一个地方蒙羞,这样的负面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旅游环境恶化,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受损……这些问题和不足,反映了当前旅游发展的薄弱环节和主要症结。尽管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但频发的旅游消费“天价”事件仍让游客不满。

  个别商家为牟取暴利,利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钻空子、打擦边球,不择手段“欺客宰客”。更有甚者,一些导游与商家联合“宰客”,手段高明,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给政府监管制造障碍。

  在面对流动性极大、需求旺盛的游客消费群体,部分景区商家不考虑信誉问题,常以“一锤子买卖”心态来经营,随意变更价格。不少游客敢怒不敢言,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和积极性,也顺势助长了商家“宰客”的嚣张气焰。当“有本事你举报我”成为商家的口头禅,我们看到的是消费者维权的苍白无力。

  对“天价”行为,《价格法》第十四条有专门条款,即经营者定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与之配套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则明确:某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差价率、利润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相应平均数的合理幅度。当然,还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查处力度,将问题扼杀于萌芽状态,实现旅游监管的常态化。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宰客的黑心商人看重的就是经济利益,通过经济重罚,让心怀不轨者面临不可承受之重,唤起敬畏之心,促使以儆效尤。“你坑两千,我罚你十万,如果你再坑,我罚得更多,你敢欺客宰客,就让你倾家荡产。”针对旅游景点的“欺客宰客”的现象,海南规范旅游市场的做法值得借鉴。

  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打击“黑社、黑车、黑导”、强买强卖、随意涨价等欺客宰客行为,营造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是一项长期工作。加大打击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确保旅游市场安全和谐,良性循环的市场终将惠及所有人。

关键词:旅游市场,秩序,诚信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