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受冷空气影响,12月5日全省大气污染气象扩散条件逐步好转。省大气办下发通知提出,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于12月5日24时解除区域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唐山、沧州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省大气办同时提出,经预测,我省中南部地区12月10日至11日还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相关城市要密切关注本地污染形势,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及时启动本地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
关键词: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