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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
“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姚杰 刘飞 田梦 2017-03-21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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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高琳哲 摄

  长城网3月20日讯(记者 姚杰 刘飞 田梦)20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就“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第一新闻发言人王亮对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与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医保局局长苑鸿志、省民政厅副厅长赵丽、省财政厅副厅长高云霄、省扶贫办副主任郭若定共同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全程实录如下: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第一新闻发言人王亮。长城网 高琳哲 摄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第一新闻发言人王亮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下午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根据省政府安排,今天召开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省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2015年11月省委组成专题调研组,历经6个多月,从完善制度入手研究对策。期间,克志书记多次作出指示,庆伟省长提出明确要求,专题研究。2016年7月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确立了对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增加的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大约20亿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决心。

  一、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框架

  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是我省医疗保障救助政策的核心和最大亮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大幅度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水平。(1)基本医保段,报销起付线降低50%,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2)大病保险段,取消报销起付线,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3)医疗救助段,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段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比例予以救助;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超过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重保障制度报销下来,就报销比例来讲,在省市三级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0%以上,比一般居民提高近30个百分点;在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比一般居民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就报销金额来讲,贫困人员住院就医报销年度封顶线可达百万元以上,再也不用担心住不起院了。(原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为,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80%-85%,在省级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左右;大病保险起付线一般在1.5-1.8万元之间,医疗救助没有制度性保障)。

  故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林玉芳,2016年9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行脑膜瘤切除手术,总费用108907.98元,合规医疗费用为79133.76元。按照原政策报销53046.71元,报销比例为67.03%;按照新政策报销73709.67元,报销比例93.15%。

  赞皇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袁风果,2016年8月因脑内出血在赞皇县医院住院治疗,总费用57662.96元,合规医疗费用为52354.20元。按原政策报销42573.22元,报销比例为81.32%;按照新政策报销50446.49元,报销比例为96.36%。

  (二)大幅度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对患有门诊慢性病的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两条保障线报销医药费。在基本医保段,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等18种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药费,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000元/年;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4种重大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按9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年。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的自付合规门诊医疗费,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70%比例予以救助。两条保障线结合在一起,普通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这项政策,可以大幅度减轻常年“老病号”的门诊就医负担。

  比如,患有高血压的慢性病患者,年门诊医药费10000元,原来仅能报销1500元左右,个人负担8500元;按照新政策,可报销8100元,个人负担降到1900元。

  (三)门诊统筹待遇也有所提高。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比例由50%提高到70%,贫困人口一般门诊医疗负担也相应减轻。

  (四)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人社、民政、财政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实行三重保障线“一站式”报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扩大城乡居民医保目录。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我省在全国率先整合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药品目录由1346种扩大到2632种,合规费用报销范围大幅度拓宽,县级医院的医疗项目基本纳入报销范围。两项制度政策效应叠加,大幅度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个人负担。

  目前,全省有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因病致贫返贫的占到44.6%,往往“病倒一个、压垮一家”。这项政策推行,总体安排是,2016年首先在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推开,同时在承德启动其他贫困群体救助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省推广。其它5类贫困群体包括:(1)特困供养人员;(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3)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父母;(4)因医疗费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5)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二、政策推进落实情况

  《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后,省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扶贫办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政策实施的标准、衔接流程和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组织569名市县经办人员进行了大规模轮训。2016年10月下旬全面启动兑现工作,目前进展顺利。经核查,2016年8-12月共有190773名符合医疗保障救助条件的人员发生住院医疗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提高待遇部分应兑现金额已经核实清楚。截至3月15日,累计兑现待遇2.67亿元,其中住院待遇2.46亿元,门诊待遇2131万元。有187075人兑现基本医保待遇,完成98.1%;有114955人兑现大病保险待遇,完成60.3%,其余的正在按照商业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管理规定报批拨付;有60482人兑现医疗救助待遇,完成31.7%,正在加紧兑现。各县初步建立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工作落实机制。其中,滦平、献县、广宗等县统筹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建立起了县乡村服务相衔接的、“一站式”报销服务工作机制,为这项工作落实探索了经验。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加大推进力度,改进经办服务,健全常态化报销机制,让困难群众更好、更便捷地享受政策。

  一是继续做好医疗费集中兑现工作。3月底将2016年8月-12月医疗费兑现到位。对因外出打工、信息不准确等原因未兑现的,安排乡村干部通知本人,不设“关门”时间,随来随报。

  二是建立常态化的报销机制。4月1日起全面启动“一站式”报销服务。进一步完善县乡村服务平台,将医疗救助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6月底前将医保信息系统、医疗保障救助记账结算系统覆盖到所有乡镇卫生院,实现县域内住院记账结算,群众住院只需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同步将医疗服务监控管理系统延伸覆盖到乡镇卫生院,严控不合理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6月份开始将城乡居民就医逐步纳入异地就医住院结算范围,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可在异地住院直接记账结算,减轻现金垫付负担。

  三是对贫困人口全面发放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4月底前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发放到10个深度贫困县所有农村家庭,5月底前发放到62个贫困县所有农村家庭。对于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的贫困人口,我们正在集中采集信息,加快制作发放进度。让困难群众方便就医,明明白白就医,做到“钱打到卡上、账记在本上”。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3月20-25日再次集中组织政策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发放明白纸和报销流程图,全面解读政策。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访谈、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请新闻界的朋友们帮助我们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报道,让群众明白政策,充分感受党和政府关怀。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医疗保障救助制度,是我省脱贫攻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决不让一个困难群众在奔小康的路上掉队!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环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医保局局长苑鸿志。长城网 高琳哲 摄

  一、新华社记者:近几年国家和各省出台的有关扶贫文件中,都有健康扶贫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要求,这次我省出台的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有哪些新内容、新亮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医保局局长苑鸿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脱贫工作,为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2016年7月21日,八届省委第3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紧密衔接,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这是河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困难群体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线”机制,形成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救助体系。

  二是建立“一站式”报销机制。人社、民政、财政、卫计、扶贫等部门协调联动,实现“三条保障线”的“一站式”报销结算,为贫困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医疗保障救助增加支出,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90%,县负担10%;非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80%,市、县各负担10%。

  四是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保障范围涵盖住院医疗费报销、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和门诊统筹医疗费报销,在省市三级大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0%以上,在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基本不用再担心住不起院问题。

  大家从材料中的医疗保障救助实例,可以看出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实施后,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水平的提升程度。

  二、河北日报记者:请问这项新政策对门诊医疗费报销方面较之前相比有那些“实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医保局局长苑鸿志:这项政策在门诊医疗保障方面明确对18种门诊普通慢性病、4种门诊重大慢性病给予重点保障。

  18种普通慢性病和4种重大慢性病全部取消报销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4种重大慢性病的年度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报销比例达到90%。对18种普通慢性病,年度封顶线也提高到每年6000元,报销比例为75%。原门诊慢性病政策各地都不够完善,建有门诊慢性病制度的,年报销额度也在1500-2000元之间。

  三、中新社记者:请问目前这项政策覆盖的人群范围都包括哪些?下一步的工作有什么安排?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医保局局长苑鸿志:目前,政策覆盖范围为全省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承德市开展了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其他5类贫困群体保障试点。

  2017年下半年,我们将对承德市开展各类贫困群体医疗保障救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各环节的管理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适时在全省推开。

省民政厅副厅长赵丽。长城网 高琳哲 摄

  四、长城网记者:民政部门作为医疗救助的主管部门,请问在“三重医疗保障线”中将如何发挥作用?

  省民政厅副厅长赵丽:医疗救助制度是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8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后,我厅积极配合人社厅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与人社厅组织了联合培训。指导承德市研究制定了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人员资格认定管理等政策,指导全省各市全面启动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目前,我厅正在认真指导各地按政策要求,落实好对贫困群众参保个人缴费的资助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救助政策衔接、管理机制对接和对象精准认定”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搞好政策衔接,配合推进即时结算。我厅将积极主动配合人社部门,指导全省各市、县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细化“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依托人社部门统一的医保信息结算平台,尽快实现全流程无缝隙的即时结算,真正让困难群众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救助数据定期通报制度、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力推进医疗保障救助政策的落实。

  三是搞好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因病致贫人员的认定政策,开展精准核查活动,实现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为落实好政策奠定基础。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我厅将结合今年3-5月份开展的全省社会救助精准核查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医疗机构、村(社区)公示栏等,对救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同时还将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县区基层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政策的执行力。

省财政厅副厅长高云霄。长城网 高琳哲 摄 

  五、河北青年报记者:落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政策,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请问财政部门是如何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的?

  省财政厅副厅长高云霄:首先,积极筹措资金。将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新增支出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其次,明确列支渠道和资金拨付方式。新增支出先由市县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列支,省对市县先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第三,明确省市县分担比例。省级负担绝大部分新增资金,其中对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90%,财政直管县负担10%;对非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80%,市、非财政直管县各负担10%。第四,及时预拨资金。目前,我厅已预拨2016、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新增资金共计7亿元;2017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5.8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能充分保障2016年、2017年政策落实。第五,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政策落实。我厅先后下发了两个《通知》,要求市县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我厅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列为财政工作综合督导内容之一,成立了11个综合督导组,每季度由各厅长带队分赴各设区市开展督导。

省扶贫办发言人副主任郭若定。长城网 高琳哲 摄

  六、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如果已经脱贫的群众又出现因病返贫的情况,还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是如何进行动态管理的?

  省扶贫办发言人副主任郭若定:按照中央要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即有进有出、应纳尽纳、该退则退。

  所谓应纳尽纳就是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的贫困人口,以及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新增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三个要点:一是全方位识别,无论贫困县还是非贫困县,只要符合贫困人口条件,都要及时识别,实现全省全覆盖;二是随时申请,按规定程序、标准识别;三是统一纳入,到每年四季度动态调整时统一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使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到政府帮扶政策。

  所谓该退则退,就是以年初减贫计划为依据,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农户认可的程序提出全村拟退出贫困人口初选名单,经村级公示、乡级公示、县级公告无异议后,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脱贫标注,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退出管理。这里特别明确,贫困人口脱贫后,在攻坚期内继续给予适当支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

关键词:政府新闻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