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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孟捷 马书广 2017-08-23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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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保定8月22讯(记者孟捷 马书广)8月22日上午,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自8月26日零时起,全面推开以取药品加成为突破口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保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墀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保定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主持人张墀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保定市政府举办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我是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墀,今天由我来主持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

  按照省统一部署,8月26日零时起,全面推开以取药品加成为突破口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这是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关系全市人民群众的一件好事实事。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政策的知晓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合理预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医改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天特别召开这次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就改革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就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政策予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卫计委主任、市医改办主任王振民同志,市物价局局长孙增儒同志,市人社局局长杨小宁同志,市财政局局长方砚烽同志。

  这次新闻发布会共有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由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就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情况进行介绍;第二个环节是记者提问。

  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一个环节。

  首先,请市卫计委主任、市医改办主任王振民同志就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作主题介绍。

  保定市卫计委主任、市医改办主任王振民: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从2009年开始,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了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改革成果。今年,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诸多方面,既需要公立医院内部综合改革,又需要外部支持配合,还要与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等紧密衔接,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调整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制发了《保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8月16日,召开了全市医改工作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启动会议,标志着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完成顶层设计和动员部署,正式进入启动实施阶段。下面,就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情况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一、改革的实施范围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确定将24所公立医院纳入本次综合改革范围。其中,10所市属公立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二中心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和市儿童医院),4所省属驻保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省第六人民医院、省第七人民医院和省荣军医院),8所区属医院(市第五医院、市口腔医院、莲池区人民医院、莲池区区直医院、莲池区第二医院、莲池区妇幼保健院、竞秀区医院和竞秀区妇幼保健院)和2所部队和部门办医院(解放军第252医院,保定法医医院)同步推进改革。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把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人事编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和分级诊疗制度、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工作,完善公立医院财政、价格、医保联动补偿机制,形成资源配置优化、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可持续的改革目标,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健康保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的启动时间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17年8月26日零时,我市城市辖区24所公立医院统一启动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这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是落实好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科学就医、合理用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体现医院公益性。

  第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优化整合,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主要是上调了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下调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其余项目价格未作调整。这次改革,对门诊诊察费进行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包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第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总的看,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但具体到某个服务项目或某项治疗手段会有所不同。改革后,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自付费用会有所降低,专家门诊诊察费自付费用将有所增加。

  第四,建立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启动后,为体现医院公益性,落实政府责任,市财政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一定补偿,同时对医院基本建设、人才培养等给予专项补助。

  第五,加强医院自身管理和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五、对改革成效的预判

  一方面,对本次改革的成效要有一个客观的预期。这次围绕取消药品加成这个环节的改革,是一个优化收费结构、转换体制机制的阶段性改革。短时间内群众就医费用不会显著下降,就医感受也不会太明显。就个体而言,以购药为主的患者会感到费用有所下降,以接受治疗和手术为主的患者可能会感到费用有所增加,而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存在的患者会感到费用变化不大。

  另一方面,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远期成效应有一个整体把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循序渐进、渐次推开的系统工程,其成效也有一个逐步显现的过程。本次改革为后续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奠定了必要基础。下一步,将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总体路径,通过挤压药品价格、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不断降低患者看病就医费用,为群众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后还会有多项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出台。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把医改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医改获得感!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市物价局局长孙增儒同志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保定市物价局局长孙增儒: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8月26日零时前,物价部门需要完成的任务是:全面落实《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具体归纳为“取消加成、理顺价格、分类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行为”二十个字。

  主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取消加成就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体制和机制上切断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

  二、理顺价格就是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降低以物耗为主的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以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患者服务;通过拉开不同层次医疗服务之间的差价,引导患者分级诊疗、合理就医。

  三、分类管理就是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是政府落实“保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四、建立机制就是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这次利用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只是改革的第一步,以后还要利用通过招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腾出的空间,逐步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五、规范行为就是对诊疗行为、价格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大家知道,药品费用是由用药数量、用药结构和药品价格三方面因素决定的。用药数量、用药结构不合理,大处方、开贵药、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这些非价格因素都是导致看病贵、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的方案特别强调要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和价格行为。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引导和约束作用,通过价格政策保障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市人社局局长杨小宁同志就医保配套政策、支付方式改革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保定市人社局局长杨小宁: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医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新一轮医改启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部门针对三医联动(医药、医疗、医保)要求的“医保制度并轨、统筹层次提高、支付方式改革”三大任务,坚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广泛调研,有条不紊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认真履行好医保在医改工作中的应尽之责。截止2016年底,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提高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两大任务,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也在不间断的探索和实践中逐步推进。最终完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前提是,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按照市医改领导小组要求,我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后,人社部门需要在8月26日零时前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调整医疗保险诊疗服务设施项目报销政策。省属、市属及252、法医院共16家参改医院除诊疗服务价格按冀价医[2017]102号文件执行,非参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按冀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执行。

  二是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参改医院按照《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7版)》要求,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的相关改造工作,重点是完成新增门诊诊察费项目模块的运行、测试工作和项目调整,确保8月26日零时按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正式运行。

  三是做好政策跟踪评估工作。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将有大幅度提高,但总体上可以承受。我们将进行数据动态监测,开展数据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通过智能监控手段,严格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不合理支出,做到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医疗保险制度得以稳健运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我市自2009年,作为国家四个试点城市之一,实行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按病种付费、据实拨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总体上说,我市现行的医保支付方式基本符合医改的要求,但是还要根据医改的任务要求和基本医保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今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待省作出统一安排后,我市将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即将进行的改革目标是,2017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内容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实行多元复合支付方式,也就是说,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适用不同的付费方式。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达到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增强医疗机构成本意识,促进医改工作顺利实施、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市财政局局长方砚烽同志就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及投入相关政策作一简要介绍。

  保定市财政局局长方砚烽: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按照政策,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医院降低运行成本分担。

  在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财政部门重点工作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建立财政可持续补偿机制。

  通过组织调研、测算,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力实际,制定了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偿暂行办法,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其中市级财政对市属公立医院总体补偿5%,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自行消化5%。同时,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逐步加大政策性、专项性和引导性补助资金的投入,切实增强城市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下一步,市财政将出台《保定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

  绩效投入补偿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公立医院提供的卫生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药占比和患者满意度等挂钩,引导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顺利进行。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二个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提问时先通报一下媒体和姓名,再提问题。谢谢!

  全保定网记者:市物价局孙增儒局长您好,我是全保定网的记者,我提的问题是:本次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保定市物价局局长孙增儒: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大型医用设备(磁共振、CT等)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0%。

  二是优化合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门诊项目组合,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诊察费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等。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按每次1元收取。将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并入床位费。

  三是适当提高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具体情况为:①诊察费。省级普通、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由现行每次3元、5元、8元,分别调整为15元、20元、30元,住院诊察费由现行每日5元调整为20元。②护理费。一、二、三级护理费由现行每日8元、5元、2元,分别调整为24元、15元、6元。一、二、三级护理费传染病人每日加收3元。③中医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55%。④部分治疗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25%。⑤提高并拉开不同级别手术项目价格差距。一级手术价格提高10%,二级手术价格提高20%,三级手术价格提高35%,四级手术价格提高55%。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手术和治疗价格经批准可上浮不超过10%。⑥拉开儿科与成人项目价格差距。六周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价格在成人手术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超过10%。⑦压缩单胎顺产接生和剖宫产术的价差,鼓励顺产生育。提高神经阻滞麻醉和中医非药物性治疗项目价格,促进中医及传统治疗技术应用。⑧普通床位价格提高50%。其中:省级单人、2人、3人、4人以上间床位价格由现行每日25元、20元、16元、14元,分别调整为38元、30元、24元、21元。

  四是部分项目价格保持稳定。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保定广播电视台记者:市财政局方砚烽局长您好,我是保定广播电台的记者,我提的问题是: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偿政策是什么?

  保定市财政局方砚烽局长: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力实际,制定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在积极落实市级财政补偿5%的基础上,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对市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进行补助;

  二是对传染病医院、中医院等专科医院给予倾斜性补助。

  保定日报记者:市卫计委王振民主任您好,我是保定日报的记者,我提的问题是:采取哪些配套政策措施来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保定市卫计委主任王振民:为保障改革顺利推进,我们建立了“1+N”政策框架体系,就是在《保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承担的任务,分别制定出台10多个相关的改革配套政策。比如:财政部门制定了财政补偿方案,人社部门制定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方案,物价部门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台了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实施方案,编制部门将出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卫生计生部门已经出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联合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下步还将出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等实施方案,确保在改革政策上协调配套,环环相扣,保障改革顺利、持续推进。

  河北头条记者:市人社局杨小宁局长您好,我是河北头条的记者,我提的问题是: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如何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保定市人社局局长杨小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门诊诊察费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同时,为方便城镇职工看病就医,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支付需由个人支付的门诊诊察费中个人自付部分费用。自8月26日零时起,使用新的诊疗服务设施价格为参保患者报销医药费用。总体看,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但具体到某个具体服务项目或某项治疗手段会有所不同。例如,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自付费用会降低,但专家门诊诊察费自付费用将有所增加。本次市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0元、15元、25元,医保均报销9元,患者相对应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少负担2元,切实保障了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主任医师诊察费患者多负担8元,主要目的在于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

  唐尧网记者:市卫计委王振民主任您好,我是唐尧网的记者,我提的问题是,改革过程中有哪些综合监管措施?

  保定市卫计委主任王振民:为保证改革实现预期效果,改革启动后,卫生计生、物价、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加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一是建立综合监管联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行为规范监管。二是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费用控制。三是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举报必查、违法必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主持人:我们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此次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是围绕着取消药品加成环节,推开的一个优化收费结构,转换体制、机制的阶段性改革,之后,我们还会不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也希望我们媒体的朋友们,持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多宣传报道,改革的好成效、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医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保定,医改,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孙宾伟